榆阳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林地都“活”起来

2017.02.15 01:37

本报通讯员张利平 谢安发

榆阳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坚持“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配套改革”的原则,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目标,累计完成集体林地勘界确权面积602.31万亩,占集体林业用地649.02万亩的93%,在全区423个行政村1404个村民小组共发放林权证24295本。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前全区602.31万亩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得到了落实,林业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成立村办林场 流转林地管护权

2013年,榆阳区林业局会同鱼河峁镇政府多次实地走访调研,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按照细碎化整合的思路,在鱼河峁镇高家峁村试点组建村办林场,将疏于管理的林地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统一流转给村里、林场进行集中管护。

近年来,鱼河峁镇政府与榆阳区林业局协调,优先将国家退耕还林工程安排到村办林场,栽植大扁杏、山地苹果、核桃等经济林,并将国家补助的20元/亩管护费转入林场财务支配使用,极大地调动了村办林场工作积极性。目前,鱼河峁镇村办林场已推广到田兴庄、付家畔、朱庄、高成沟等9个村办林场,管护面积达2.8万亩,占到全镇退耕面积的51.8%。

加快土地流转 推进林权改革

2013年,榆林市金泉实业有限公司积极响应中央关于鼓励农民创办家庭农场的号召,在榆阳区涉农部门的共同协作下,将余兴庄办事处李官沟村生态移民后出现的空闲土地一次性进行流转,流转面积1.05万亩,以土地规模经营为主线,创办特色林打造出集农林牧综合发展和生态观光休闲为一体的新型现代生态庄园。

几年过去了,目前,辖区范围内生态治理度达到86%,生态植被明显恢复,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这为加快南部山区土地流转、推进林权改革闯出一条新路子。

强化管理 兑付公益林补偿

榆阳区土地总面积1058万亩,其中林业用地面积821.23万亩,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77.6%。

经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全区国家级公益林面积298.81万亩,管护责任单位涉及22个乡镇(办事处)、市樟子松种子园和省治沙所,涉及农户38365户;省级公益林32万亩,管护责任单位涉及13个乡镇(办事处)、21—125户。2009—2015年7个年度公益林兑付面积298.81万亩,共兑付资金17819.09万元,涉及农户的补偿基金通过“一卡通”全部兑现到位。

推行森林保险 增强抗风险能力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增强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森林风险的能力,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榆阳区2014年制定全区大扁杏种植保险和森林保险条款,从2015年起实施。

根据国家支农惠农补贴政策,按照中央财政补贴资金50%,省财政补贴资金25%,市、区两级财政合计补贴25%的比例开展森林保险工作。2016年,全区森林参保面积300万亩,保费1元/亩,共计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