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交警成功破获宁条梁“6.25”交通肇事案

2017.06.30 19:21 在榆林网(Zaiyulin.Com) 白晓茸 贺建鹏 赵玉

在榆林网6月30日讯:(特约通讯员 白晓茸 贺建鹏 赵玉)6月25日16时50分许,靖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靖边县宁条梁镇大梁洼村发生交通事故,有人受伤,一方逃逸,请求出警。

接到报警后,交警大队东坑中队民警赵玉、贺建鹏、孙鸿江等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开展勘查。经初步查明,肇事现场仅遗留一蓝色塑料保险杠残片,经比对,该残片系农用三轮车的右侧扶手把柄。随后,民警重组,一组走访周边群众展开调查,一组顺延逃逸车辆来时方向和离开方向调取道路监控视频。在视频调取中,民警对所有经过卡口的车辆进行认真研判,追寻肇事车辆踪迹,最后确定6辆农用三轮车符合要求。

靖边交警成功破获宁条梁“6.25”交通肇事案

虽然确定车辆,但是由于视频无法看清车辆牌号,无法上网比对车辆信息,对找到车主难度增加,为此,民警经过挨家挨户走访调查村民、各村村主任辨别三轮车驾驶人,最终全部找到农用三轮车车主。办案民警通过对6辆农用三轮车车主采取见人见车的方式进行询问、比对。6月27日,民警对车主纪某进行询问,纪某言辞闪烁,并称车辆被亲戚借走为由拒绝民警对三轮车进行排查。藉此,办案民警确定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对纪某及其家属展开心理攻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律、家庭的角度对纪某进行教育,最终纪某的心理防线崩溃,明白事情严重性的纪某恍然醒悟,向办案交警如实供述了自己驾车肇事逃逸的事实、车辆修理及藏匿的事实。经查,6月25日16时40分许,纪某驾驶无号牌“五征”农用三轮车,由南向北行至靖边县梁城路3KM+100M处,与王某驾驶的“大阳”轻便三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纪某驾车离开现场,并更换了原车辆的车辆前座及后厢等,以毁灭证据、掩盖事实。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纪某终将未逃脱法律的制裁。至此,“6.25”交通肇事案成功告破。

靖边交警成功破获宁条梁“6.25”交通肇事案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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