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7.07.28 08:59 华商报 贺静静

为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纠正“四风”问题,推进干部作风不断好转,7月27日榆阳区纪委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榆阳区马合镇杨家滩村脑冒海则一组组长贺林宝违规为孙子举办满月庆典问题。2016年11月15日,贺林宝在家中为孙子举办满月庆典,宴请亲属及非亲属关系人员共计11桌,收受非亲属关系人员礼金2400元。马合镇纪委给予贺林宝党内警告处分。

2、榆阳区牛家梁镇什拉滩村党支部书记常栓堂违规举办开业庆典问题。2016年11月17日,常栓堂经营的“川渠火锅鱼庄”开业,他宴请本村村民100多人参加开业庆典,收受村民礼金200元到1000元不等,共计收受礼金30000多元。牛家梁镇纪委给予常栓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榆阳区青山路办事处保宁路社区居民组长万俊英违规为儿子举办生日宴问题。2017年4月16日,万俊英在精华王子酒店给儿子举办生日宴,宴请亲属关系人员和非亲属关系人员共计7桌70人,收受非亲属关系人员礼金3500元。青山路街道纪工委给予万俊英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