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会议研究部署榆林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017.08.03 09:30 陕西日报 佚名

8月1日,省长胡和平主持召开省政府专题会议,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对我省救灾工作的批示精神,研究部署榆林“7·26”特大暴雨洪水灾害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常务副省长梁桂,副省长张道宏、杜航伟、姜锋、魏增军出席会议。

7月25日至26日,榆林部分地区出现区域性短时特大暴雨,引发特大洪水灾害,造成9个县区不同程度受灾,绥德、子洲两座县城被淹。截至31日16时,灾害共造成40.55万人受灾,其中死亡12人、失踪1人,直接经济损失47.33亿元。灾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有力有序有效组织抗洪抢险救灾,果断组织群众撤离避险,尽最大努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灾害损失。日前,国家有关部委派出多个工作组到陕西指导抢险救灾工作,省市两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调拨救灾物资,全力抢修基础设施。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精神,在省委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以赴开展防汛救灾,扎实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生活得到妥善安置。

会议强调,要始终把群众生命安全和基本生活保障放在首位,突出做好当前居民供水、集中安置点生活保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安全住处、有病能及时得到就医。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加强预警监测,及时准确发布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持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要扎实搞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快修复受损道路、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尽快恢复灾区生产生活秩序。要把灾后恢复重建与脱贫攻坚结合起来,统筹推进损毁房屋修复、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受灾群众入冬前全部有房居住。

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省级有关部门和榆林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