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正式批复吴堡横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2017.08.26 10:02 在榆林网(Zaiyulin.Com) 满孝永 拓涛

省环保厅正式批复吴堡横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吴堡县城全景

针对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的未能如期完成县级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及报批工作的问题,吴堡县立即展开行动,在深度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并迅速完成了《吴堡县横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编订工作。2016年12月20日,经省政府同意,陕西省环保厅正式复函榆林市政府,同意技术报告中提出的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并同意设立吴堡县横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目前,该县正积极开展水源地饮用水利用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

据了解,由于城市规模扩大及人口增长,吴堡县现有的白地滩饮用水水源地已难以满足城市供水需求,该县水务部门早于2009年便开始了对横沟水源地的论证工作,计划在横沟建设饮用水水源工程,并通过输水管线向吴堡县城供水。

“省政府批准的横沟水源地保护区位于寇家塬镇横沟村黄河西岸的月牙形河漫滩地,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0.0234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面积0.4763平方千米。保护区计划利用3口水源井开采黄河河谷区第四系冲洪积层和下伏基岩风化裂隙带的地下水资源(其中2口已建设完成),日供水量可达1.5万吨。”吴堡县防汛办主任寇贵平说。

为确保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安全,吴堡县政府办印发通知,明确要求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必须拆除;不得设置与供水需要无关的码头,禁止停靠船舶;禁止堆放、存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畜禽和网箱养殖活动;禁止可能污染水源的旅游活动和其他活动。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口必须依法拆除或关闭,并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有毒物品等的码头。

同时,该县还委托第三方每季度对横沟水源地水质开展一次62项指标常规监测,每年开展一次109项指标全项目分析。据近期监测结果显示,该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达标率均为100%,水质维持在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水平。今年以来,吴堡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通过“季度排查、月度抽查、不定期巡查”的方式,重点针对保护区内及周边地区的村庄、红枣加工企业、畜禽养殖户,以及沿黄公路施工工地、黄河河道采砂作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