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肃处理江西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事故

2017.09.16 09:02 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佚名

据新华社电记者15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经国务院调查组调查认定,江西丰城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该起事故暴露出参建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相关部门安全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国务院:严肃处理江西丰城发电厂特别重大事故

2016年11月24日,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发生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造成7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197.2万元。

国务院责成江西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针对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李贻煌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中领导不力,未有效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和省属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问题,依法依纪给予通报。由相关地方和部门对其他47名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教育。另外司法机关已对31名责任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依法吊销施工单位河北亿能烟塔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原标题:国务院严肃处理江西丰城发电厂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