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易:应将村干部置于监管“靶心”

2017.09.17 23:04 在榆林网(Zaiyulin.Com) 星易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14日通报,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广东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9人,同比上升15.8%,占同期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的3%。立案人数较多的地市级单位是:揭阳29人、阳江26人、惠州19人、河源16人、清远14人、茂名13人、肇庆10人。(9月14日中国新闻网)

星易:应将村干部置于监管“靶心”

扶贫领域资金多、项目杂,也是被公认的腐败“重灾区”,村干部则是蚕食资金的“主力军”,花样百出的贪占行为,令人瞠目愤怒。根据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通报情况来看,村支书、村主任及其它村干部占查处总人数的80%以上,涉案人员对涉农事务具有决策权和资金支配权,经常是查处一个带出一串、查处一案带出一片,“抱团式”腐败相当突出。

凡事皆有因果,扶贫腐败乱象背后,也有深层次原因。村社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基层一级,同时也是涉农资金的“整合地”,资金利用分配的主要环节,无论是发展产业,还是危房改造,或是低保补助,绝大多数资金要从村干部手中过,绝大部分事宜要由村干部表态、做决定。有权就可任性!当私心占据了上风,监管又未及时跟进,扶贫资金与“唐僧肉”无异,任由村干部分配处置,自己从中分“一杯羹”也是轻而易举之事。

扶贫攻坚重要性不言而喻,再多资金也经不起村干部“蚕食”,再多诚意也经不起村干部透支。河源市紫金县蓝塘镇和睦村原村干部甘质彬等人利用职务之便,贪污低保款、专项扶贫款、农房改造款38.5万元;云浮市云安区扶贫办原主任叶伟文利用其掌控调配划拨全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贿赂57万元。为了如期全面脱贫,党和政府投入的专项资金之多,前所未有,可一到基层,就这样被“巧取豪夺”,肥了村干部,却苦了村民,怎能不令人愤怒?

不可否认,遏制村干部腐败办法有许多,但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将“靶心”对准村干部,无论是日常监管,还是资金审计、学习教育等等,都应把村干部放在最前面,把流向村级的资金盯牢,把联系村民的渠道畅通,对村干部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督态势,使其在“阳光”下行使权力。只有下定决心,多用猛药,才能打破村干部的违纪侥幸,令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职务犯罪,失去生存土壤,退出历史舞台。(文/星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