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军:单位食堂岂是超标接待“新阵地”

2017.09.25 12:19 在榆林网(Zaiyulin.Com) 勇军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对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其中, 2016年5月至8月,经时任县委办主任黄宗高同意,县接待办购买高档白酒18瓶13440元、红酒12瓶6600元、烟4条2880元,其中部分用于公务接待,费用全部以普通酒水发票进行报销。

勇军:单位食堂岂是超标接待“新阵地”

按理说,单位食堂的存在,主要是为职工吃饭提供方便,应以节俭为本,提供简单的饭菜即可。然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公款在外胡吃海喝已成为众矢之的,随时都可能曝光“露馅”。于是,有些不死心干部,便将吃喝“阵地”转到单位食堂,让群众难以监督,继续吃高档菜,喝高档酒,用高价烟……

从中纪委曝光的5起案例便足以窥斑见豹。四川犍为县接待办买18瓶白酒花掉13440元,均价747元,显然不是喝五粮液就是喝茅台,还有72元/包的香烟、550元/瓶的红酒,点点滴滴无不透露出奢靡与享乐的气味。按照党纪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置,能令当地高档接待歪风“急刹车”,有利于形成震慑,再从长计,亡羊补牢。

早在2013年12月,中央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紧跟其后,一些地方结合实际,对该规定进行了细化,接待什么职务领导,执行什么标准、有多少陪同人员,皆有了一套明白指标,做到了为公务接待量体“限高”。可是,禁令之下仍有违者,违规购买使用高档酒水便是“冰山一角”。如此置中央精神于不顾,公然违背公务接待标准,除了侥幸,恐怕还有对政令的一丝藐视。

一方面,有的地方“面子思想”重,担心公务接待标准太“寒酸”,怕领导吃不舒服,喝不高兴,影响对当地的评价,以及对干部的印象。超标接待是“小事”,一旦得罪了领导,就是“天大的事”,更怕被“穿小鞋”,吃不了兜着走。另一方面,片面以为在账上“动手脚”,就能令超标接待“神不知、鬼不觉”,依然能悄然入账,印证“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句老话。

殊不知,接待桌上无小事,无论是在饭店接待,还是转到食堂吃喝,都必须做到心中“律令高悬”,依法依规接待,绝不触碰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挑衅制度条例的底线。严格约束自身的享乐奢靡冲动,用真情接待代替酒水接待,不让高标接待害人害己。

当然,作为下基层调研的领导干部,更应该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的作风,不在基层放纵吃喝欲望。同时,还应该主动制止基层的超标接待行为,形成上下联动、内外监督的良好态势,彻底令超标接待失去“土壤”。(作者: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