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军:保护“自己人”要有正确执纪方式

2017.11.12 09:43 本网原创 勇军

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与规范,监督权力也不例外。这不仅是防止监督权被滥用的关键所在,也是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检机关战斗力的需要。特别是在党风廉洁建设向纵深推进的背景下,必然会查处一些有问题的“熟人”“自己人”的党员干部。

勇军:保护“自己人”要有正确执纪方式

同在一个单位或系统内共事,抬头不见低头见,时间一长,彼此之间或深或浅都积累了一定的感情,应该互相帮助、协调,共同把工作干好,给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但在监督执纪过程中,却需要经常面对“自己人”,无论是调查还是问责过程,难免心生保护之意,希望能帮其一把,略尽友谊之情。此乃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监督执纪必须采取正确的方式保护好“自己人”。

溃堤之灾,始于蚁穴。巨腐官员也是由吃一点、收一点、拿一点慢慢“成长”起来的。对党员干部最有效、最可靠的保护,莫过于抓早抓小、咬耳扯袖,使其认识到错误后红脸出汗,增强自律意识,在犯错道路上及时止步,改邪归正。在这种情况下,干部犯下的错误很小,内心并未完全堕落,也没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纪检干部作为党内的“医生”,在这个时候应该及时将犯错干部找出来,诊治其蜕变的思想,补充精神之“钙”,成为更坚强的担当有为干部。

严是爱、宽是害,严管才是厚爱,对“自己人”负责,监督执纪就要更细更实更到位。身为党员干部,有美好的未来、和谐的家庭,以及社会的荣誉,如果沦为腐败分子,就会失去所有,得不偿失。一遇到“熟人”就下不了手,狠不下心,执纪的“利剑”一偏再偏,这样执纪看起来了“帮”了“自己人”,使其未受到处罚,侥幸逃过了一劫。如此手下留情,只会把包容变成纵容,使被查干部心生犯错底气,“有自己人关照”会导致一些人今后更肆无忌惮。在监督执纪时做到一视同仁、不循私情,才是真爱、真心帮助。

保护自己人,功夫在平时。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比普通党员干部有更强的纪律意识,更明白党纪的“高压线”所在,在平时工作、生活中,就要多对“自己人”提提醒,讲道理、举例子,将党的纪律贯穿于平时的交往过程中,让“自己人”明白,“纪委有熟人”不是躲避监督、检查、问责的“挡箭牌”,只有始终保护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不忘从严要求自己,做清白之人才是硬道理。

当然,对“自己人”一意孤行犯错,绝不能点到为止,或是包庇“关照”,必然从严处罚。只有使其尝到苦头,明白了党纪的权威性、不可触碰性,才能真正明白党纪面前没有“熟人”,断了党纪面前有“例外”的念想。(本网特约通讯员 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