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佩洁:反腐败需整合纪检监察两股力量

2017.11.17 09:31 本网原创 林佩洁

党的十九大报告字字千钧,却用99个字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作出部署。报告要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11月11日中纪委网站)

林佩洁:反腐败需整合纪检监察两股力量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组建监察委员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举措,有利增强监督执纪力量,与现有的纪检机关相互配合,形成对党员干部更好的监管。尽管相关工作还未进入正轨,但可以预见,今后党员干部头上的“紧箍”会越来越多,越来越紧。

就目前的反腐态势来看,虽然经过五年时间从严反腐败斗争、深化作风建设,查处了一大批贪腐人员,也使干部的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党风政风更加风清气正。但可以看得出,腐败行为极具顽固性、反复性,始终有党员干部不知止、不收敛,抱着侥幸顶风违纪,以为“再查也查不到自己身上”,基层成腐败“重灾区”现状仍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就足以表明党中央对反腐现状,认识十分深刻,而且没有在反腐取得压倒性好转时,产生歇口气、休息一会儿的想法,而是乘胜追击,毫不放松,所以才会在监督执纪方面不断创新,增强监督执纪的力量和能力水平。

一旦监察委员会成立,就应摆正自己的位置,准确定位自己的角色,与当地纪委既要有职责分工,也要形成工作合力,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避免“九龙治水”,要么不管,要么都管,反而达不到预期效果。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重点是从严治党。作为监督执纪部门,就应该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到实处,让被处分警告的党员干部成为绝大多数,被查处落马的干部成为极少数,从源头保护好广大党员干部。这种保护,就是要落实“严管才是厚爱”思想,在抓早抓小方面下足功夫,当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就及时出手,进行批评制止,严防其继续堕落蜕变。

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就必须整合纪检、监管的力量,形成“1+1>2”的效果,避免出现“两个和尚抬水喝”尴尬。(本网特约通讯员 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