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军:“七错裁判文书”何止暴露干部能力短板

2017.11.17 10:02 本网原创 勇军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人民法院一份裁判文书近日成了“另类网红”,原因令人啼笑皆非。这份裁判文书只有一页纸,却出现7处书写差错,包括地名、姓名、性别等。记者12日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调查核实,裁判文书严重差错问题属实,此案审判长李洪涛、对裁判文书负有校对责任的滕继延均被处分。(11月13日新华社)

勇军:“七错裁判文书”何止暴露干部能力短板

一份执行裁定书,既代表着法律效应,更展示了单位形象,应该严谨表达,准确无误是最基本的要求。可是,东安县流出的一份裁判文书,居然把性别“女”写成了“吕”,“身份证号码”写成“身份号码”,文字错误到令小学生都无法容忍的程度,简直让人啼笑皆非,成为“另类网红”被打脸,确实不为怪。

毫无疑问,这份裁判文书的审判长李洪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文字功底之差实属少有,居然还是一名审判长,难免让人质疑其基本的业务能力。按照“德才兼备”的干部任用原则,这名干部显然不算“有才”,为何还能被组织相中,确实让人心有不平。这样的干部,早就应该调整岗位,进行“回炉改造”。

同时,一份裁判文书的出台,需要经过裁判文书、分管领导等层层把关审签,连性别都已写错的文书,为何没有一个人发现问题,进行纠正呢?说到底,还是工作不上心,缺乏责任心所致,在把关审签过程中,说不定连标题都未看清楚,只管签字画押,所以才会让此番笑话顺利通关。

窥斑足以见豹,公文错字满篇现象,东安县法院并不是“第一人”,相信也不是最后一人。充分反映出部分机关干部的知识基础和责任心“短板”,在日常工作中,并未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更没有一个认真的工作状态,未真正把工作当回事。否则,能力再怎么差,也不至于连“女”和“吕”都分不清,把“东安县”写成“东这县”。

事已至此,相关人员受到了警告处分,但此事并不能就此划上句号。涉事单位应该进行反醒,干部的提拔把关、日常教育培养,为何没有发挥作用?如何改进,不能停留在口头上。(本网特约通讯员 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