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男子银行卡丢失现金被取 民警及时帮找回受称赞

2017.11.23 16:32 本网原创 王晓伟 李涛

在榆林网讯:(特约通讯员 王晓伟 李涛)11月21日,绥德县满堂川镇一村民孙某某专程来到吉镇派出所,将一面写有“热情服务 一心为民”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感谢民警帮助他挽回一万元的经济损失。

绥德男子银行卡丢失现金被取 民警及时帮找回受称赞

原来孙某某的银行卡近期丢失,自己也未及时挂失补办,11月12日突然发现丢失的银行卡被人取走一万元,经查询后发现取款银行是绥德农商银行吉镇分理处,孙某某便来到吉镇派出所寻求帮助。接到孙某某的求助,民警详细了解情况,随后又调取了农商银行吉镇分理处监控录像,通过反复比对确定了取款人,随即将取款人申某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民警通过询问,申某某承认捡到一张银行卡,碰巧按对了密码后便取走了卡内的一万元。在进一步做申某某思想工作后,申某某同意将银行卡及所取一万元现金归还失主。

绥德男子银行卡丢失现金被取 民警及时帮找回受称赞

当孙某某拿着失而复得的银行卡和现金时,激动的无法用语言表达,拉着民警的手再三表示感谢。

民警提示: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应视为侵占罪。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捡拾到他人物品,应及时归还,不应占为已有,这样也是不道德的行为,还有可能会触犯法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