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干部要从手中权力读出“敬畏感”

2017.12.11 23:27 本网原创 云霞

青海省日前通报了3起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典型问题,其中,有人不仅用公款在温泉洗浴签单消费,还将单位司机送其子上大学期间的费用以差旅费名义报销;有人不仅借会议之机购买单价20元左右的公文包并以285元报销,还借公务之机游玩并违规报销相关费用。在他们眼中,能用公家钱报销好像成了自己的特权。(12月7日人民网)

云霞:干部要从手中权力读出“敬畏感”

能用公款在温泉洗浴签单、能将自己的车费以差旅费名义报销……即使通报中没有明说,也显然是领导干部之举。因为普通干部职工心理清楚,这些消费既是不是公务行为,也不属于公务报销范畴,是不可能报销的,领导签字那一关也不好过,不会自讨没趣在单位报这些荒唐的费用。但领导干部就不一样,只要自己审签一路“绿灯”,随便构思了名义,就能让职工代其填公款报销单,轻轻松松将公款套出来,而且只有少数几人知道,大家也只是心领神会,不会轻易说漏嘴。

其实,有的领导干部并不是想要捞好多钱,而是习惯了公款报销,觉得自己身为单位“一把手”,拥有绝对的特权,公家的钱就如同自家的“金库”,想怎么捞就怎么捞。成为了一种习惯,就不在乎金额多少,比如以20元买下的公文包以285元报销,也得不了多少钱,也只是一种习惯而矣,满足了个人行使特权的私欲。

其实,权力与义务是对等的,有几分权力就有几分责任。拥有几个人的小部门,领导干部或许就只需管住自己和单位的几个人,但如果是一个地区的“一把手”,确实拥有更多的资源,有话语权,但需要为地区的部门及众多党员干部负责。

作为干部,面对手中权力,必须心生“敬畏之心”,时刻记住权力是柄“双刃剑”,不可随意乱用,否则就可能伤到自己。只有主动按照制度规定用权,让权力在正轨上运行,才不会出事,让自己不至于为党风廉政责任埋单。(本网特约评论员 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