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融侨馨苑小区业委会疑侵犯业主权益

2018.06.04 11:14 今日要闻 叶子

(记者 叶子)近日,在西安融侨馨苑小区,因为物业合同续签事宜,业委会和物业各执一词,居住在融侨馨苑小区的广大业主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请看记者调查。

业委会疑侵犯业主选择权和知情权

小区业主告诉记者,融侨馨苑小区的物业服务合同已于2016年6月底到期,同年8月初小区业委会启动了选聘物业工作,9月初由于没有达到法定的双过半而草草收场(小区所在地街道办也下发了“指导意见书”)。2017年10月底至今年1月初,小区业委会又再次启动了选聘物业的业主大会,对于选聘物业工作,小区业主有众多疑惑:

大家告诉记者,省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而融侨馨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2016年6月期限届满,按规定理应在当年3月就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但业委会不仅没有按照法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反而迟迟拖延,直到2017年10月底才启动。“此举不仅不作为,而且违反法律法规,是对广大业主的严重不负责任”,小区业主得知记者采访后,愤愤的告诉记者。

“无论是续聘还是选聘,或者是选聘的方式(招标或者协议),都应经业主大会决议,而非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业委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以上两项事件,直接决定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是对我们业主选择权和知情权的严重剥夺,而且程序违法违规”,小区一位姓胡的业主如是说。随后其他业主也向记者展示了业主大会召开期间和召开结束后,部分业主将业委会诉诸司法程序,要求撤销业委会违法违规召开业主大会及其决议的起诉状和立案受理书。小区的其他业主还向记者展示了有1300余业主联合签名,要求当地政府部门彻查业委会违法违规行为,由政府出面公平、公正、公开重新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的“联合请愿书”。

记者也注意到,相关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三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且规定,业主大会可以决定采用招标或者协议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选聘工作的时限规定很明确,而且决策的主体是业主大会,而非业委会。

部分业主疑有组织的恶意投诉

“本届业委会5月9日到期,由于在任期内召开的业主大会违法违规,不被业主认可,所以任期届满后煽动不明真相业主有组织的向政府部门相关门户网站恶意投诉,想通过向政府施压的形式,逼迫物业离场,让业主接受既成事实”,一位汪姓业主向记者透露。在现场的几位业主也拿出了网络群里有业主煽动投诉的截屏照片,“他们目的就是为了逼政府就范,强迫我们业主承认他们的违法事实”,小区业主们对此表示不能接受。

“5月20号,小区物业搭建舞台,给我们小区的社团精心准备了一场邻里文化节才艺比拼,舞台、灯光音响都准备好了,我们也买了衣服化了妆,高高兴兴准备演出,结果都被业委会成员和别有用心的业主给搅和黄了,”“我们非常气愤,找到业委会要说法,吃了闭门羹”。小区晨练的业主得知记者采访,围着记者纷纷诉苦。

“本届业委会5月9日到期,当天对外发布通知工作暂停,隔了一天又称继续工作,”“我们更不能理解的是,现在的业委会换届筹备组竟然也以业委会自居,干涉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事宜,加剧小区矛盾升级,”“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任期届满未完成换届选举的,应由当地政府组织相关工作,而且业委会换届筹备组只有一项工作,就是换届选举,无权干涉其他业委会和业主之间的任何事宜,”“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越过法律法规公权私授,”小区的业主对业委会一贯的不守法守规,侵犯业主权益行为表示十分不能理解。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完成换届选举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或者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换届选举”,记者也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条例也做了明确的规定。

业委会大门紧闭

针对以上问题,记者曾试图去融侨馨苑业委会进一步了解情况。在上班时间,记者两次去业委会办公地点采访,但业委会均大门紧闭,无法联系到工作人员。

物业态度

记者找到了相关物业负责人了解情况,“我们物业的态度也非常明确,只要业主大会的每一张选票、每一个决议都是每一位业主真实意愿的表达,我们会坚决执行;但是对于违法违规召开的业主大会及其决议,我们表示不能够接受。同时,在业主大会没有做出续聘或选聘物业的合法决议前,持续按原合同内容,为广大业主提供好物业服务,确保广大业主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

当地政府认为

  业委会新聘物业程序确有问题

“业委会的决议程序上确实有问题。”当地政府负责协调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指导业委会工作期间,就曾发现其程序上有问题,但一直没有得到纠正。“按照程序,他们应该先开大会表决原物业的去留,然后再按照程序或招标或协议方式引入新的物业公司,但他们是直接把新的物业公司引入进行表决,明显有误导业主的成分。”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曾多次下发指导意见书指出程序违规,但未引起业委会足够重视,更未采取有效纠正措施。大会决议后,有业主向法院起诉“撤销融侨馨苑业主大会决定”,还有业主联名到政府举报此事。目前,在法院尚未做出明确判决前,为避免矛盾升级,要求原物业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提供服务。

律师观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新的物业服务合同未签订生效之前,原物业持续提供的事实物业服务合法有效,物业应按原合同内容开展物业服务工作,全体业主需按原合同约定履行缴费义务。”一位资深法律专家如是说。

目前,小区业主普遍担心业委会换物业背后的真实目的,也对业委会和业委会换届筹备组违法违规行为表示十分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