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公安局全面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

2018.08.20 16:53 本网原创 屈玉峰

陕西靖边县公安局全面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

本网讯:(通讯员 屈玉峰为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维护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按照市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从8月1日起至10月31日,靖边县公安局决定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打击各类涉及假新闻、假记者和新闻敲诈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特别对以下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一、坚决打击以在信息网络上发布、删除等方式处理网络信息为由,威胁、要挟他人,索取公私财物的敲诈勒索行为。

二、坚决打击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在网络上进行散布的,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等行为。

三、坚决打击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提供有偿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等行为。

四、坚决打击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场所、技术支持等帮助的行为。

五、对法院受理的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或诽谤他人的自诉案件,因受害人提供证据确有困难,法院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的案件,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有效的时间范围内,全力协助配合。

为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治理,靖边公安开设了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力求此专项整治行动形成声势、取得成效。公民发现或知悉各类涉及假新闻、假记者和新闻敲诈违法犯罪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电话举报

直接拨打“110”或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912—4646110。

(二)信件举报

举报信件请寄:

靖边县公安局打击新闻敲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18500。

(三)直接举报

直接到靖边县公安局或各派出所举报。

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通过当面举报、信函、电话或其它方式进行举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