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18.10.10 16:57 在榆林网 屈玉峰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屈玉峰)2018年9月27日,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挽回经济损失10万元。

2017年5月26日,冯某到靖边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15年8月4日,冯某通过其外甥认识了林某成等三人,同日,冯某与林某成签订了一份协议书,林某成将位于巴彦淖尔市陕坝镇富锦嘉园后期第3、6、9、13、15、18、20号楼以及商铺的水、电、暖工程转包给冯某,并承诺工程在2015年8月15日按时开工,协议签订当天冯某付了林某成5万元的现金定金。2015年8月12日,林某成以工程马上启动为由向冯某再索要了5万元保证金。后该工程一直没有开工,期间,林某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辞拒不给冯某该工程,也未退还10万元定金,后冯某报警。2017年7月21日,靖边县公安局以合同诈骗案对林某成立案侦查,并上网追逃。

2018年9月20日,犯罪嫌疑人林某成在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活动时,被绵阳市公安局安州区分局网安大队民警抓获移交至该局。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林某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后该林分三次将骗取的10万元退还给冯某。目前,由于犯罪嫌疑人林某成能够主动退款,靖边县公安局依法对林某成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