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应全力发挥派驻监督优势

2018.12.17 20:42 在榆林网 汪欣

文/本网特约评论员 汪欣

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是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现实需要,也是强化党内监督的有力举措,与其他监督方式相比,派驻监督有着自己特有的权威和优势。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一些派驻机构没有能够有效理顺与驻在单位的工作关系,没有明确自身的监督职责,不仅不能发挥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反而被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内部事务所掣肘,没能把派驻的权威和优势体现在监督上,让优势成为了劣势。

理顺工作关系,找准工作定位。依据党内法规规定,派驻机构应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履行党的纪律检查职能,体现了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能的独立性,其与驻在单位的关系是其实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派驻机构由于长期在驻在单位领导下开展工作,思维定势、行为习惯根深蒂固,不能有效展开监督工作,有的派驻机构的思想认识还没有转变过来,仍然不自觉把派驻机构视为内设机构,认为自己是驻在单位内部的人,在工作中存在着纵容意识,淡化了自身的参与权、知情权、查处权,弱化了自身的监督职能,“派”的概念不清,“驻”的意识不强,让派驻监督的优势荡然无存。所以,派驻机构想要理直气壮的监督执纪问责,就必须厘清自己和派出机关、驻在单位等的关系,找准工作定位,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敢于监督、敢于亮剑,对派驻机构进行管理、指导、服务和监督,充分发挥派驻机构“探头”“前哨”的作用。

落实主责主业,发挥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受派出机关直接领导,工作对其负责,履行对驻在单位的监督责任,这是很明确的。但有的派驻机构形式上已经派驻,但实际还做着内设纪委的工作,甚至大量承担了驻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有的驻在单位片面的认为任何工作只要有纪检监察机构参与,就能保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错误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都是派驻纪检机构分内的事,使派驻纪检机构由监督变成了替代,由协调变成了包办,让派驻机构变成了协调问题的机构。对此,派驻机构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结合驻在单位业务工作深入探索,把力量的基点建立在解决问题和与所在单位共同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做好日常监督,对党风廉政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避免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并且要掌握科学的监督方法,避免深度参与式监督,搞所谓的全程、全部监督,避免陷入具体事务和日常工作。

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深化监督的前沿阵地,代表纪检监察机关在一线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在履职尽责的过程中,派驻机构一定要找准自身定位,在工作上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优势,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