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工作综述:以人为本 服务群众

2019.01.14 10:03 在榆林网 高波

2018年,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在市人社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理念,严格执行工伤保险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年度工作计划及各项目标任务,工伤保险业务经办取得了显著成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2018年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59.73万人(比2017年超出8.45万人),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16%,其中:企业人数42.26万人(农民工参保人数28.53万人,项目参保人数1.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数16.37万人,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参保人数1.1万人;基金征缴3.13亿元,完成年度任务数的109%;全市全年共有5729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榆林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2018年工作综述:以人为本 服务群众

参保扩面工作稳步推进

近年来,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主要从两方面强化参保扩面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2018年3月份,全市人力资源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下达了2018年工伤保险参保扩面目标,明确全市参保人数为51.2万人,其中建筑业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2%。二是突出扩面重点。中心始终将农民工扩面、实现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重点推进了建筑行业、企业服务业农民工扩面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城乡建设规划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建筑企业农民工参保秩序、登记管理、“本人工资”以及工伤发生的待遇逐门逐户上门解释,有力推进了建筑行业参保工作。

调整提高工伤人员待遇标准

根据榆政人社〔2018〕488号文件,对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和供养亲属待遇进行了调整。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5元、175元、165元、155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121元的,增加到3121元。护理费:按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5619)进行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调整增加56元。

神华工伤职工根据鄂人社发〔2017〕313号文件调整待遇。伤残津贴:1级增加310元、2级292元、3级275元、4级258元。护理费:完全护理172元,大部分护理138元,部分护理103元。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138元,其他供养亲属103元,孤寡老人和孤儿增加138元。

工伤认定工作细致入微

严格执行工伤认定相关程序和规定,在接到认定申请和工伤报案时,中心认真询问事故发生过程,详实记录,对于显著轻微的事故,由用人单位报送相关材料,对于重大或存在疑问的工伤事故,坚持做到现场调查,通过对当事人或者目击者询问、拍照、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提高事故调查率的同时,保证了每起工伤事故的处置都实事求是,为确保基金的安全做好了基础工作。2018年,全市共受理参保单位工伤认定申请表3849份,工伤认定4201起(个人申请204起,死亡135起,不予认定44起),事故备案3700起(市本级977起,县市区2723起,工伤职工3764人)。

强化工伤保险宣传工作

2018年市工伤保险经办中心根据人社厅、人社部的工伤保险宣传活动安排,结合推进铁路、公路、能源、机场等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重点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工伤保险宣传活动。进入建设项目工程单位,进行现场工伤宣传,在宣传中同单位负责人、职工、工伤职工以座谈会、发放宣传品和宣传资料、解读工伤案件等方式进行工伤政策宣传。在全市网络和《榆林日报》上刊发《工伤保险条例》相关内容,在全市交通路口、高速路口、公共汽车显示屏、户外电子屏播放工伤保险宣传口号,同时在报纸上刊登了有针对性、有说服力的《认定工伤》规定、条件、视同工伤的情形,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等内容。全市各县市区在人员密集的广场、超市、城区主干道摆放现场咨询台进行工伤保险宣传,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职工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手册》等各种社会保险宣传资料23.2万份;现场咨询1529次,接受咨询人数21550人,组织培训13次,接受培训人数745人;在榆林电视台一套、二套进行了三期循环式播放工伤保险用语,《榆林日报》进行了24期的整版宣传;委派专人深入企业较集中的厂区及建筑工地594次;在县市区设置横幅50条、大型广告牌7块、灯箱96个,发放无纺布袋1000多个、一次性纸杯5000多个。宣传效果明显,工伤保险的认知度还在逐步提高,许多企业单位主动办理了参保手续,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到了59.73万人。

开展全市工伤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工作

按照《榆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工伤保险内部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榆政人社发〔2018〕304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局安排,由中心组织成立两个检查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及开座谈会等方式对照《工伤保险内部控制检查评价表》所列的5个方面: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进行检查,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分,还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限期整改,且按规定的步骤进行整改。

财务科组织专业人员对12个县市区经办中心的基金账务进行检查核对,保证市县两级账账、账表相符,维护基金安全。

进一步加强工伤康复职工管理

为了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的康复,确保工伤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按照陕人社函〔2017〕302号等文件相关规定:不得以基金尚未列入康复试点的任何机构支付或变相支付工伤康复费用。市中心工作人员多次深入企业、医院与工伤康复人员交流,耐心细致讲解康复政策,使长期住院工伤职工稳妥地在省、市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有效遏制了医疗费不合理增长。

经办窗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以深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2018年1月起,中心经办窗口进驻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全面升级了便民经办服务体系,坚持以服务方式改进和服务能力提升为目标,持续推进优质服务窗口专项行动,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所有经办事项实现无差别一窗受理,做到“取号无差别、窗口无差别、人员无差别”,并开启“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新模式,不断增强办事群众的满意度。

启动榆林市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

现在我市工伤保险各项业务工作全部手工操作,工伤保险信息应用系统的建设严重滞后,根据工伤保险信息化的特点,结合我市实际需要,由长天科技有限公司(省厅制定)设计《榆林市工伤保险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市智慧社会管理局筹备组按程序启动建设。目前,信息系统建设已通过财政采购计划,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认真组织集体学习活动

2018年,继续将每周三上午定为集体学习时间,今年共组织集体学习48次,通过学习,全体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整体上得到全面提高,树立了高度的服务意识。

文/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