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岗勤中队指导员马孟超:群众事 无小事

2019.03.21 14:10 榆林日报 马蕊 何舒婷

马孟超引导学生过马路

敬业、务实、守职,是同事为他贴上的标签;公正、为民、清廉,是百姓对他诚挚的赞扬;忙碌、加班、辛苦,是家人对他的理解。13年来,在平凡的公安交通管理岗位上,他先后荣获全市交警系统“创佳争优”先进个人等多个荣誉称号,所带中队也先后获得“城市交通管理”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他就是绥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岗勤中队指导员马孟超。

群众的事,没有小事

“群众的事情没有小事,只要老百姓需要我们,我们必须第一时间站出来。”这是马孟超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去年7月24日,烈日当头,马孟超在执勤时发现了一名迷路的儿童。因为孩子表达不清楚,马孟超只能一家一家找、一户一户问,整个中午没有喝一口水,终于帮孩子找到了父母。孩子的父母还没来得及表示谢意,他就又投入到道路交通疏导工作中。

同样在去年9月27日,辖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撞伤一位老人,他立即将民警分成两组,一组负责保护现场,一组负责护送老人去医院救治。最终老人得到及时救治,事故也妥善处理。

马孟超总是准时出现在每天两次的高峰岗上,光是这一点就令许多民警心悦诚服。“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他始终坚守在岗位上,坚持在第一线,和民警并肩作战,从未过上一个完整的休息日。马孟超说,在交警岗位上坚守了10多年,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不足挂齿。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

城区交通管理工作千头万绪、事务繁杂,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马孟超不忘使命,组织全队民警将法律法规、日常业务背得滚瓜烂熟,在处理和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引用法律条款准确无误,令许多驾驶员大为折服。

为维护城区良好的交通秩序,马孟超大胆改革管理模式,制定了中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极大地调动了民警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作中,他带领民警查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使城区交通秩序有了明显改观。

2018年5月,他针对趴赛摩托车大多无牌无证,且噪音大、速度快的问题,在辖区内开展趴赛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违法车辆12辆,有效净化了辖区道路环境,减少了城市噪音,为群众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环境。

13年来,马孟超将自己毫无保留地献给他热爱的公安交管事业和辖区的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践行“执法为民”的理念,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独特的人格魅力感染着中队民警和广大群众,守护一方百姓的平安,赢得了大家的普遍称赞叫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