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绥德法院,法官干警来回奔波在绥德和神木之间,总算帮我们执行回了这50万元血汗钱。”3月25日收到案款后,申请人贺某在通话中对绥德法院执行局程剑勇法官连声称谢。
据介绍,申请人贺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均为神木城郊农民,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2013年经绥德法院调解,调解王某偿还贺某本金及利息总计100万元,但是案件执行过程并不顺畅,直到2016年在法院调解下王某以一套房产折算45万元抵债,案件暂时终结本次执行。
2018年11月,贺某向绥德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绥德法院执行局程剑勇法官及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神木,但是一直未能取得实质进展。
3月22日,执行干警再次赴神木找到被执行人王某,王某表示自己暂时没有偿还能力。法官告知他如果再不履行剩余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并将评估拍卖担保人名下房产,后果将非常严重。
看到被执行人态度有所变化,法官继续对其做思想工作,并协调申请人适当放弃部分借款。最终双方同意由被执行人一次性归还50万元,本案达成和解。当天下午,被执行人王某凑齐50万元交给办案法官。
3月25日,老实巴交的贺某领到执行款时激动不已,连连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