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前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告

2019.04.06 12:05 在榆林网 ZaiYuLin.Com

当前全市天气干燥,大风频发,森林火险等级为“五级”,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加之农牧业生产即将展开,清明节上坟祭祀、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农事生产、旅游踏青等野外用火活动增加,火灾呈多发频发态势,森林资源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全面加强当前森林草原防火紧要期安全管理,坚决遏制火灾高发势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林区及周边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禁止在林内打火把照明,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烧荒、烧灰肥、烧秸秆、烧垃圾等农事生产用火;禁止吸烟、乱丢火种、野炊和玩火;禁止狩猎、射击及爆破等易燃作业。

二、倡导文明祭祀,绿色清明,提倡献鲜花、植纪念树、网上祭祀等祭奠形式,体现节俭、现代文明的怀念之情,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三、全体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做革除陋习、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秉着早发现、早响应、早处置的原则,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或报告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

五、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要严格落实“一律公开曝光、一律提级调查、一律顶格处罚、一律严肃追责”的要求,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火源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榆林市林业和草原局

榆林市应急管理局

榆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