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叶县法院接举报抓获被执行人 当场履行义务

2019.05.16 19:13 河南省叶县法院 孙园园

河南省叶县法院接举报抓获被执行人 当场履行义务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孙园园)5月15日上午,执行法官刘京洲接到申请人举报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郭某的行踪了,请求立即前往执行。

据悉,2017年4月被告郭某借用原告冯某所有的小型轿车使用,期间因自身原因造成车辆受损。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赔偿协议一份,被告自愿赔偿原告购车款85000元,受损车辆归被告所有。并约定了付款时间。但协议签订后,郭某并未按照约定时间赔偿。故冯某将郭某起诉至叶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被告郭某支付原告冯某赔偿款85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河南省叶县法院接举报抓获被执行人 当场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执行法官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郭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约定了还款计划,该案告一段落。但被执行人郭某逾期后仍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并且消失无踪了。

5月15日上午申请人打来举报电话,自称发现了郭某的所在地,要亲自带路去找被执行人郭某。执行线索就是无声的命令,刘法官向局长汇报情况后,立即组织3名执行干警快速前往。因行动迅速,成功控制了被执行人郭某。坐上警车后执行法官对其做思想工作,最终郭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深刻忏悔。当场电话联系亲属筹备了部分赔偿款。经过法官主持调解也得到了申请人的谅解。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正确看待群众需求,深入调查,分析案情,急当事人所急,办当事人所需。当执行法官离开现场时,大家脸上都漏出了满意的笑容。(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