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既要“送清凉” 更要“保权益”

2019.07.26 10:01 榆林日报 刘涛

文/刘涛

尽管前几日我市普降一场大到暴雨,但滚滚热浪还是难以阻挡。连日来,我市各级工会组织纷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夏季“送清凉”活动,为在室外作业的广大职工和农民工兄弟送去绿豆、冰糖、茶叶、西瓜等防暑降温物品,杜绝他们因高温超时、超负荷工作而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和职业危害。

盛夏酷暑,骄阳似火,对于奋战在室外的广大职工尤其是露天作业的农民工兄弟来说,是最需要劳动保护的时候。也许,你正在办公室里喝着茶水,开着空调,还嫌天气太热,但在市区的一些建筑工地,农民工兄弟仍在火辣辣的太阳底下劳作着。他们身上的衣衫,湿了又干,干了又湿,可以说,赚得的每一分工钱都是血汗钱。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市打工。一栋栋楼房,一座座桥梁,一处处工地,都有他们挥汗如雨、辛苦劳作的身影。可以说,正是由于他们的辛勤劳作,城市的面貌才一天天变得更加美好,他们才是我们最应该尊敬的人。

由于农民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没有多少技术,加之年龄偏大,找份合适的工作比较难。他们为了家里的老人和子女,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加幸福的生活,宁可冒着地面近40℃的高温,也不想失去赚钱的机会。

然而,由于农民工在高温下作业缺乏防护,加之建筑工地没有可以遮阳的地方,他们在“高烤模式”下,在钢筋水泥中辛苦劳作,如果没有采取较好的防暑降温措施,很容易发生中暑等突发情况。近年来,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就发生多起农民工因中暑而猝死的悲剧,给农民工家庭和企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全国有不少地方规定,当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40℃时,当日应停止施工;日最高气温达到38℃时,当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日最高气温达到35℃时,应采取换班轮休等办法,缩短员工连续工作时间,12时至15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休息好才能工作好。为保障农民工的健康和安全,高温天必须严控工作时段。首先,农民工要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采取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防止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其次,企业用人单位要本着人文关怀的态度,在高温时段适当安排工人休息,尽力为工人创造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企业和谐稳定发展;最后,各级工会组织和住建部门要加强督促,保证企业用人单位将高温津贴适时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开展好各种“送清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真正送到职工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