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涛:吾之与酒(散文)

2019.08.16 12:11 榆林日报 赵涛

文/赵涛

“一杯敬朝阳,一杯敬月光,唤醒我的向往,温柔了寒窗。一杯敬故乡,一杯敬远方,守着我的善良,催着我成长。”

赵涛:吾之与酒(散文)

在我三十尚不足二十颇有余的时候,很热衷于到酒场上凑热闹,虽然酒量有些差强人意,却也能在各路豪杰中“滥竽充数”,偶然状态好的时候,还能喝倒一半个,颇可得意些时日。不过,既非酒中豪杰,自然免不了有朝要被他人撂翻。一旦遭遇此种情况,内心惶恐不安,只求尽早结束战斗。可一伙人好不容易凑在一起,不喝到人仰马翻,如何收得了场。所以内心里要不断算计,如何尽可能地少喝,还不能第一个缴械投降——那可太失面子了。最好是找个‘垫背’的,不然茶余饭后,你都是大家嘲笑和针对的对象。幸运的是,这样的状况在我身上几乎没发生,一方面是自己在父亲的“熏陶”下从小混迹于各种酒场,练就了挡酒的童子功,另一方面全赖自己平时酒下留情,在状态好的时候没有咄咄逼人,攒了点“人品”,轮到我难堪时,兑了几分薄面,不至于沦为“小丑”。

比起酒场上直接“阵亡”,酒后百态才最为惊叹。一场酒下来,总有些人要“现出原形”:有人成为话痨,滔滔不绝,有人开始狂歌,有人则大哭,有人大笑,有人狂奔,有人袒胸露肉……古人所谓放浪形骸,大概不过如此。

不过俗话说“酒品见人品”,偶尔狂放一两次也无可厚非,所谓性情中人也。若是屡次三番,就不免叫人心生厌烦,一来搅了大家的兴致,还可能引发冲突或事故。如有些人乱扔酒瓶、飙脏话,甚至自残,这明显超出了性情的范畴,算是酒后乱性了。曾亲眼目睹一中年男子酒后睡在街边,其六七十岁父母骑一脚蹬三轮车在旁,苦劝不听,又没力气,只得求好心路人各拽一肢,抬入三轮内运回;一男子,在二三月的深夜上身赤裸躺在马路上,不愿友人扶持;一男子裤带松垮,拉链全开,拒绝旁人遮羞;一女子醉后在几个异性间摇摆……种种丑态,叫人啼笑。由此看来,酒可不是好东西。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和媳妇结婚后,与岳父共同的爱好就是喝点小酒,每到逢年过节总要带着好酒拜望岳父岳母,诚如大家所想,每次离开时好酒也喝完了(此处汗颜)。婚后两年小姨子结婚了,果不其然,挑担也是同道中人。此后,俩女婿拜丈人拜得很是勤快。一家人围着圆桌坐在一起,男人们喝酒聊天谈政治,女同志们喝老茶闲话叙家常,一幅其乐融融的感觉。酒成了感情联络的一个桥梁一个纽带。若是这样来看,酒也确实是好东西。

中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在喝酒的这些年,更是慨叹人生少不得酒:排遣寂寞,需饮酒;人逢喜事,更是少不得酒。可见凡事在人不在酒。就像有人用刀来犯罪,有人用刀来切菜,错不在酒也不在刀,而是使用者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