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志强:努力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

2019.08.27 22:05 在榆林网 闫志强

文/闫志强

俗话说:“人因宅而立,宅因人而存。”一直以来,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追求从未间断过。从老子的“安其居,乐其业”的辩证思想,到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美好愿望,再到习近平总书记的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住得安全、住得舒心。从追求有房住到追求有质量、有品位的住房变化,反映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住房追求的多元化。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住房。住有所居既是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承诺,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责任。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到人民安居乐业,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全局。我们要实施面向高中低不同收入群体的多层次、差异化的住房政策,坚持精准施策,努力实现群众住有所居的梦想。

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让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有所居。解决住有所居的重要一环,就是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问题。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以及新就业职工,由于收入有限,很难凭自己的收入实现安居。这就需要政府通过保障性住房建设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不管是公租房和廉租房,都要从实际出发进行严格配租,不能给不符合条件的人群配租,否则影响社会的整体公平,更影响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

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让贫困群众住有所居。对那些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贫困人口很难实现就地脱贫的村庄,要实行易地搬迁。然而,部分贫困群众虽然生活艰难,但故土难离观念很重。这就需要我们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到分类施策,精准搬迁。我们要充分考虑贫困群众的具体实际,有些贫困户可能产业在农村,如果房子迁到城里,频繁往返两地,不仅不利于其脱贫,还可能导致其身心俱疲。还有一部分贫困户拿不出钱,无法享受政府的搬迁补助。对此,我们要拿出超常规举措,确保这部分人能够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各级扶贫干部一定要把好搬迁的责任观,让有需求的搬迁户放心搬迁,住有所居。

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我们要坚持精准施策,把更多的安居工程向弱势群体倾斜,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好地享受改革发展所带来的红利,让住有所居不再是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