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永:发展夜经济环保不能缺位

2019.10.14 09:50 榆林日报 张永

文/张永

许多城市夜经济发展迅猛,推动了经济发展,也满足了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但由于缺乏详细规划和配套法规,加之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不够等原因,不规范的夜经济活动也产生了一些环境污染扰民的现象。比如,有些地方为了发展夜经济,把本地特色烧烤作为“标配”给予政策扶持,导致当地烧烤业无序发展,致使污染扰民事件频发,引起群众纷纷投诉。

促进夜经济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监管不能放松。笔者以为,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编制夜经济发展详细规划。地方政府要依法编制城市夜经济发展详细规划,规划内容除了明确夜经济发展目标和要点、区域空间布局情况等之外,相关部门还有必要对城市夜经济发展规划进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夜经济发展对城市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拟定相关环保措施,从而减少污染扰民事件的发生,将夜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城市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二是制定发展夜经济配套法规。法规中要明确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的内容,比如,要求城市管理部门强化城市夜间灯光管制,防止光污染扰民;加强夜市噪声管理,防治噪声污染扰民,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三是深化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夜经济活动中发生的环境违法行为,要认真调查,依法严格进行处罚,防治环境污染扰民行为的发生。可依法探索环境自治制度,创新生态环境管理机制,在城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城市商圈环保自治组织,调动发挥各个商家的主观能动性,自己管理一些生态环境事务,为夜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此外,有关部门要新建一些配套的公共环境服务设施、增加夜间环境监管人员等,防治各类环境污染,支持城市夜经济发展,造福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