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绥德公安宣传忙

2019.11.21 18:50 在榆林网 何林娥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何林娥)为积极响应《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近日,绥德县公安局组织民警深入酒店、社区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绥德公安宣传忙

民警通过排查了解,专项深入到提供婚丧喜庆服务的酒店和社区,宣传禁燃的相关政策和法律知识,张贴《绥德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绥德县公安局禁燃宣传单,发放宣传彩页,并与酒店经营者签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从源头抓起,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让全民参与到禁燃工作中,共同携手创建环保、绿色、美丽的绥德。

警方提醒:鞭炮是丰收的喜悦,胜利的欢庆,美好的期待,承载了中华民族太多的文化内涵,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重要的风俗之一,燃放烟花爆竹,增添节日喜庆热闹气氛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因为喜悦过后给家人带来了痛苦就得不偿失了。冬天空气干燥,不正确的燃放方式和地点会导致火灾的发生,尤其孩子,极有可能会在不正确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所以未满十八岁儿童燃放烟花爆竹时需要成年人陪同。在公交站牌、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的,尤其是大型烟花类爆竹,一旦操作不当后果不堪设想。(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