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结合县域实际 10项措施巩固脱贫成效

2020.04.02 14:40 在榆林网 郝彩宁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郝彩宁)近日,绥德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结合县域实际,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措施,印发《绥德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百日行动十项工作措施》,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全面排查,切实补齐短板弱项。结合“一查一补两落实”和脱贫普查内容,在深入开展“三比一提升”行动的基础上,完成以“排查政策落实,脱贫任务清零;排查存在问题,整改任务清零;排查返贫致贫风险,长效机制建设任务清零”为主要内容的“三排查三清零”工作。并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推进分类遍访工作,确保6月底前完成全部遍访任务。

因户施策,扎实推进产业发展。按照“规模化+种养加+科学研+三品销+农文游”发展思路,巩固以“农业企业引领+种养合作社经营+村集体与农户参与”为主要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各类特色产业持续提质增效。一方面保障产业项目稳定发展,另一方面做好贫困户产业发展“点菜式扶贫”工作。

跟进服务,提高就业创业质量。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就业工作要求,科学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工作。统筹做好返岗复工贫困群众服务、线上培训和线上招聘工作,解决好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外出务工贫困群众就业问题。

应兜尽兜,精准落实兜底保障政策。4月底前,按照年初“四类人群”排查结果,针对收入不稳定、不达标的贫困户,凡符合兜底条件的,按规定纳入兜底保障,确保未脱贫户脱贫退出,已脱贫户巩固提升不返贫。

实查实改,加压推进问题整改。要对照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及各级各类督查检查发现反馈问题,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加速推进整改;对已经整改到位的,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建管并重,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力争4月初,完成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确定项目盘子;4月20日前,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同步开展跟踪监督。全面加快资金兑付,确保资金兑付比例在12月底达到92%。开展2016年以来扶贫项目资金“回头看”,力争在5月底前完成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资金闲置、新型经营主体带贫益贫效果不明显、涉及“负面清单”项目和重大项目未进行脱贫效益、社会影响评估等问题的全面整改。

群策群力,全面推进消费扶贫。按照《关于开展消费扶贫行动的通知》,6月底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费扶贫活动,促进贫困群众农畜产品稳定销售,不出现滞销、积压问题。同时还要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协调各电商企业与农户达成供销协议,做好电商合作项目督导落实工作,确保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畅通,全力推动电商扶贫工作。

凝聚合力,提升社会帮扶成效。各社会扶贫对口承接部门积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争取帮扶项目、协作合作项目落实,重点加强邗绥协作、中央定点帮扶、“3+X”帮扶、“万企帮万村”等方面的工作。抓好常态化工作,加强“社会扶贫网”平台建设,积极引导爱心人士通过网络开展“点对点”帮扶、加大“爱心超市”投入,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学督并举,推动业务能力提升。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按时开展“四支队伍”、帮扶干部培训和脱贫攻坚业务培训工作。

点面结合,开展盘点总结工作。同时统筹衔接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谋划编制“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