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义:寒食除陋入清明

2020.04.02 15:24 榆林日报 刘绍义

文/刘绍义

“四海同寒食,千秋为一人”。谁都知道,在我国古代,曾经有过一个重要的节日——寒食节,它是纪念春秋时期隐士介子推的。

晋文公重耳流亡列国十几年,介子推紧紧跟随,并曾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烤给饿昏的重耳吃,重耳登王位后,介子推却躲入深山避官。重耳放火烧山,企图把介子推逼出来做官,结果却把介子推烧死了。后人为纪念淡泊名利的介子推,在这一天,禁火寒食,形成了长达一千多年的习俗。

这个故事,战国时期的庄子讲过,西汉时候的刘向讲过,到了明代,冯梦龙又讲了一遍。但正史《左传》中并没有这个记载,因此这个故事现在的许多专家学者并不接受认可。

刘绍义:寒食除陋入清明

古人“钻燧取火”,“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由于古人对火非常崇拜,四季都要改用新火,“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为图吉利,人们不让新火“撞见”旧火,新旧火就有了“青黄不接”的时候。旧火灭掉后新火到来前,人们只能吃冷食,而清明节前,正是人们灭冬火、取春火的时候,所以就把清明节的前一天定为寒食节。

其实,历史上是先有寒食节,后有介子推。介子推,不过是人们在寒食节里增加的一点佐料,借以加深后人对寒食节的印象和记忆罢了。

在我国古代,有的地方寒食节不是几天吃冷食,而是一个月都吃冷食。《后汉书·左周黄列传》云:“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官府寒食禁火时,查得极为严格,常常将一根羽毛插入炉灰中,如果羽毛变焦,就犯了死罪。唐王昌龄在《寒食即事》中写道:“雨灭龙蛇火,春生鸿雁天。”寒食节前一天,各家各户便将炉火泼熄,有时别说生火,连灯烛都不许点。唐薛能《寒食日题》就有这样的诗句:“夜半无灯还有睡,秋千悬在月明中。”当然,不光是老百姓禁火,皇帝赐宴,也是冷菜冷食。唐张籍在《寒食日内宴》中这样写道:“廊下御厨分冷食,殿前香骑逐飞球。千官尽醉犹教坐,百戏皆呈未放休。”

刘绍义:寒食除陋入清明

连续冷食,并不利于大众健康,因此历朝历代的君臣名士都曾对寒食节提出过改革。

东汉初年,哲学家桓谭说:“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他认为针对这种习俗,“王者宜应改易”。到了汉顺帝时,并州刺史周举见这个习俗愈演愈烈,发展到了极端的地步,于是写了一篇祭文放在介子推庙中,“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不温食”。同时“说民不宜寒食,因勒使炊食如故”。在周举的推动下,“于是众惑稍解,风俗颇革”。但这个习俗真正有所遏制,是始于建安十一年(206年)曹操发布的《明罚令》。令文说:“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有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子推。子胥沉江,吴人未有绝水之事,至于子推独为寒食,岂不悖乎?且北方沍寒之地,老少羸弱,将有不堪之患。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虽然这以后,寒食节陋习没有根除,但确实收敛了不少。到了东晋南北朝时期,寒食节已由原来的一个月或五日改为三日。

到了唐代,寒食节与清明节就合二为一了,由吃冷食的陋习变成了扫墓、植树、放风筝的新节日了。这是人类历史上风俗习惯的一大进步,也是我国古代文明程度的一大进步。

清明节上坟野祭的习俗,从唐代开始的。《旧唐书》中有寒食节上坟的记载。不过,祭祖上坟的风俗却是由来已久。

据《国语·楚语下》记载,古代的先王们每天一祭,诸侯每月一祭,大夫每季一祭,普通老百姓则每年一祭。皇帝、诸侯在宗庙里供奉着祖先的牌位,他们一般是在这里祭祀,但特殊的日子,也会在外面设坛而祭,场面隆重,普通人是无力效仿的。贫穷的老百姓更需要追奠亡人,更期望得到祖先的护佑。一年之中他们也尽可能多地祭祀祖先的亡灵,除了在年节祭奠外,他们还会在清明、中元、寒衣三大鬼节追奠先人。而清明节正是他们祭祀亡人的一个最好时节。

春日风光,清明最佳,景色宜人时,很容易让人想起死去的亲人,再加上“清明时节雨纷纷”,人们就自然地会想到躺在地下的亲人受没受到干扰,坟茔也应该培些新土了,坟上的杂草也应该除去拔掉,还应该备些酒食烧些纸钱,让死去的人安魂,让活着的人安心。

《祭义》上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当然,古人也不相信“鬼”,祭祀也是活着的人的一种精神寄托。他们心中的“鬼”正像《论衡》中说的一样:“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鬼者,归也。”古人认为人死后,魂魄分开,魂上天,魄入地,所以他们祭奠祖先时,既要用“烟火香味”祭奠他的魂气,又要用“谷食”祭奠他的形魄,这就是古人清明节上坟的主要意思。

“蜀魄啼来春寂寞,楚魂吟后月朦胧”。清明节这天,各地都会给先人扫墓,但扫墓的习俗也不尽相同,如老北京人扫墓并不在清明节当天,因为只有僧人才在清明节这天祭扫坟茔,他们扫墓多在清明节前几天的“单日”进行。在台湾的农村地区,每当扫完墓后,都会有一群孩子前来讨粿类,来的人越多,表示这一家族日后越发达,所以主人很乐意把“发粿”或者金钱分送给那些孩子们。

在古代,我国南北方扫墓的差异还是不小的,北方人重祭墓,南方人扫墓后多有踏青郊游之举。明人谢肇制《五杂俎》卷二记载:“北人重墓祭,余在山东,每遇寒食,郊外哭声相望,至不忍闻。而南人借祭墓为踏青游戏之具,纸钱未灰,舄履相错,日暮,坟间主客无不颓然醉倒。”张岱也在《陶庵梦忆》中写道:“越俗扫墓,男女袨服靓妆,画船箫鼓,如杭州人游湖,厚人薄鬼,率以为常。”

尽管南北习俗有所不同,墓,大家都是要扫的,因为这是老祖宗留下的规矩。天下人谁能忘了祖、忘了根呢。所不同的是,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现在的祭扫,早已是文明祭扫了。

在二十四节气中,只有清明既是节气又是节日,草木回青,万物萌发,柳又是最早给人们报告春天消息的植物,柳也就成了春之信使的象征。当大地还是春寒料峭的时候,柳树就早早地发芽了,比所有的春花都早。人们不但自己乐于佩戴它,还将它插在门楣之上,用以避邪。有的地方还用面和枣做成飞燕,再用柳枝串起来,插到门上,称作“子推燕”。

传说清明节这一天百鬼出没,人们一边要祭奠祖先的亡灵,一边还要小心翼翼地与他们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将他们阻挡在家门之外。柳,便成了人们避邪的武器,《齐民要术》里说:“取柳著户上,百鬼不入家。”

人们还在乘坐的轿子上插柳避邪,据《东京梦华录》记载:“轿子即以杨柳杂花装簇顶上,四垂遮映。”不仅如此,柳还融入了人们的精神世界,成了人们心灵深处的装饰品。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儿童散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清明也是放风筝的最佳时节,可以活动全身的筋骨血脉,泄内热清眼目,有益于儿童的身心健康。

“今年寒食好风流,此日一家同出游”。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天清地明,带着孩子爱人去公园去田野放风筝吧,把孩子的心放飞,把家人的梦放飞。天上白云飘飘,地上芳草萋萋,“人闲正好路傍饮,麦短未怕游车轮”,让我们吟着苏东坡老夫子的诗句,到田野中去,到大自然中去,去扫墓,去踏青,去荡秋千,去斗百草,去放风筝,去度过我们祖先流传下来的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