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酒后谎报警情“套路”民警 被绥德警方依法处罚

2020.08.24 22:49 在榆林网 马凯 马鑫

在榆林网讯:(通讯员 马凯 马鑫)近日,女子贺某某酒后谎报警情被绥德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8月19日凌晨3时许,酒气冲冲的贺某某来到绥德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称:自己乘坐出租车在旧车站附近下车时,一名陌生男子将自己随身携带的手包抢走,包内有现金3000元人民币、两张银行卡及一些证件,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大量调取监控,走访群众后,民警在旧车站附近的宾馆前台找到了贺某某丢失手包,然而事情并没有结束…

经调查,民警发现贺某某的手包并未被陌生男子抢走,而是贺某某疏忽大意丢失被好心人捡起放至旧车站附近宾馆前台。经核实,手包内并无3000元人民币现金。贺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酒后谎报案情的违法行为,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其谎报警情的行为,违反了虚构事实,扰乱了公共秩序。

目前,违法行为人贺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公安机关警力属于社会公共资源,警方会根据案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配警力。谎报警情严重扰乱公安机关正常执法活动,不仅是对公共资源的巨大浪费,而且有可能使其他案件错过最佳侦办期,影响正常警务活动的开展。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向公安机关报案要如实陈述案情,谎报案情属于违法行为,也不利于相关案件取证,公安机关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对谎报案情的违法人员追究相应责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