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口中夺食”何时休?立法保障经费投入

2020.09.25 08:16 在榆林网 唐伟

近期,一则“陕西丹凤拖欠千万学生营养餐配送费”的消息,在网络上不胫而走,引发网友热议。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参与到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为全县所有实施该计划的学校配送食材,至今4年有余,期间从没间断过,也从没出现过任何安全问题。但当地政府仅支付过企业一次100多万元的配送费,剩余一千多万迟迟未兑现,造成企业经营困难。

学生“口中夺食”何时休?立法保障经费投入

自2011年10月秋季学期起,由国务院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家试点地区的营养餐计划所需资金是由中央财政承担的,地方政府可为完善供餐条件,提供配套资金。简单来说,吃进学生嘴里的饭菜费用,均由国家财政保障,学校建食堂,由食堂加工饭菜,这部分费用则需要地方财政出资。

尽管学生营养餐从民间推动正式纳入国家计划,前进了一大步,但是相比国外,我国营养餐计划还是晚了几十年。导致“中央政策快,下面落实慢”,很多学校“吃了这顿愁下顿”。陕西丹凤就是活例子,当地财政无力支付企业配送费,导致企业爆料自己被拖欠千万学生营养餐配送费,变相“举报”政府,追根溯源还是学生营养餐经费投入缺少制度保障。

综观国外,有些国家历时25年才得以构建完整的学校供餐保障体系,很多国家将学生营养保障作为一项基本国策,以立法的形式加以保障。早在1932年,美国就立法为学校膳食服务配置厨房设备,1946年又颁布《国家学生午餐法》。日本也于1954年颁布了《学校供餐法》及施行规则,将“给食”提到“食育”的高度。在我国农村学生营养保障方面,法律仍显空白,只有卫计委颁发的《学生餐营养指南》。

立法是保证营养计划全面普惠、落实到位的要求,也将弥补我国在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供餐保障体系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保障方面的法律空缺。印度、芬兰、英国、瑞典、韩国和泰国等国家也先后制定了与学生营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为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笔者还有一个疑问,当地政府长期拖欠企业营养餐配送费,请问中央拨付的学生营养餐专项经费去了哪儿?2012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明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就算当地财政在困难,也不能挪用截留学生营养餐专项经费。上级有关部门完全有必要根据媒体报道提供的线索,对当地营养餐专项经费使用进行调查,坚决斩断从孩子们“口中夺食”的黑手。(文/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