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一货车司机伙同朋友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

2020.10.22 18:12 在榆林网 白超群 史雁雲

在榆林网讯:10月19日,绥德县公安局四十里铺派出所一日内行政拘留两名殴打他人的违法人员。

绥德两男子因医疗费纠纷殴打他人被行政拘留

货车司机李某与前雇主黄某两人曾因雇佣期间医疗费发生过纠纷,对此李某一直耿耿于怀。10月13日19时许,货车司机李某与黄某碰巧在四十铺镇上的某饺子馆内相遇,李某便上前与黄某理论,并抓扯黄某的领口。期间,黄某抵挡还手,俩人产生了肢体冲突。之后,李某又伙同朋友朱某用拳头殴打黄某,致使黄某住院治疗。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朱某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违法行为人黄某被依法执行罚款处罚。(白超群 史雁雲)

警方提醒:

1.轻微伤的“打架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 500元至1000元罚款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轻伤的 “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 赔偿金 +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经济赔偿 +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 名誉形象受损 + 家人朋友担忧 +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除此之外,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之后,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今后个人甚至自己的子女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都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