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区一60岁老汉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判刑并罚款2万元

2020.11.02 20:54 二三里 ZaiYuLin.Com

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是一种生态系统。因此,只要造成原有植被或种植条件严重破坏或污染的,就可能受到《刑法》的制裁。

王某今年60岁,榆林市横山区人, 2019年12月26日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取保候审。2019年2月,王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榆阳区补浪河乡昌汉熬包村五组区域内取沙毁坏林地,经陕西省治沙研究所实地调查鉴定,毁林面积19.916亩,被地块地类为宜林地,属林业用地。

法院认为,王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林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大量林地毁坏,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对林地的管理制度,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王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来源:二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