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党员合法权利,实现民族伟大复兴

2020.12.04 11:51 在榆林网 朱芸芸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时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强调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推动党员权利保障工作取得重要成效。

党员是党组织的“先锋队”。保障党员合法权利,让党员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关爱,增强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优势,激活党员主体作用。确保各项保障措施落到实处,激励党员在新征程上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紧紧把党员凝聚和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才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不竭之力。为此,保障党员合法权利,要激发党员主体作用,才能夯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然而,有权不可任性。与时俱进修订和审议《条例》主要是为激发全体党员的战斗力和创造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的宗旨情怀和价值取向,共产党人只有忠诚待党、勤勉为民的集体利益,没有任何私利、私权去任性妄为。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担当是辩证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换而言之,服务群众、履职尽责、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员享受权利的先决条件。党员权利不是“不受限制的权利”,而是以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底线和原则。为此,保障党员合法权利,要接受党组织的约束和监督,才能真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党员权利的重要体现。发挥党员先锋作用和主体作用,关键是要健全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员在组织运行、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参与度与积极性,通过参与党组织具体事务和生动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利观、义务观。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此,保障党员合法权利,要落实党员民主监督,还有助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君王勉力前,谁敢不争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执行条例各项规定,既要以上率下,在履行义务、行使权利上立标杆、作示范,又要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投身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此,保障党员合法权利,要注重教育引导,表率引领,更能实现全体党员在争先创优、自我激励中追赶超越。(陕西佳县 朱芸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