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党员权利,必先担当责任

2021.01.10 22:10 在榆林网 张新

随着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党组织中大多数党员是中青年,他们一般受过良好的教育,有更强的权利意识,能够跟家主动行使党员权利。1月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颁布实施。新修订的这一版不仅规定了党员权利有哪些及怎样行使权利,还针对保障措施进行了详解,为党员合理行使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党员的权利共明确了13项,充分尊重了党员的主体地位。在该条例中保障党员权利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是坚持义务和权利相统一,义务在先。广大党员行使各项权利,一定要履行党章中规定的各项义务,勇于担当,敢于作为。

首先,共产党员要有担当意识,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谓担当,既要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又要有当仁不让的行动。在工作中共产党员应积极作为,遇到困难不退缩,创新工作思维,提高自身解决问题的能力,改善工作效率。同时也要时刻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注重学习,把我党的优良作风根植于思想中,实实在在做事,实事求是,言行一致,脚踏实地把工作做好。

其次,共产党员要敢于对党组织讲真话,说实话。这也是党员的一项义务。党员除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身能力外,还要勇于向党组织提出良好的建议,帮助党组织不断完善党的建设。党员按时参加党的会议,在党的会议上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员处处讲真话,有利于形成实事求是的工作氛围,有利于使党组织保持先进性。实事求是是我们党思想理论的重要精神,也是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方法。向党组织开诚布公,知无不言,能够体现对党的忠诚,能够时刻与党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欺上瞒下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会导致决策失误,也常常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对党组织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共产党员享有党章党规赋予的不容侵犯的权利,也应遵守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端正党员的思想品德,做真实的人,让党信得过的人。只有这样才能树立党员的威信,才能带领人民群众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而奋斗!(陕西佳县 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