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孩子提供“资质过硬”“环境宜人”的第一所学校,成功开展家庭教育

2021.01.21 21:42 在榆林网 凤舞华夏
家庭教育不仅仅是家庭内部事务,也事关公共福祉。家庭教育法草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草案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是实施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政府、学校、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促进家庭教育。必要时,国家对家庭教育进行干预。草案明确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干预家庭教育的情形和主要措施,并对强制家庭教育指导的实施作出规定。(新华网1月20日)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是孩子的根基和翅膀。许多家长让孩子参加各种辅导班、兴趣班,只为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殊不知家庭才是孩子真正的起跑线。

俗话说:“什么样的父母教出什么样的孩子”。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就是老师,家就是学习场所,家庭氛围就是学习环境。“老师”的格局、文化素养、知识水平以及学习氛围直接关系着孩子的学习质量和学习效率。因此,作为家庭教育者的父母必须资质过硬,家庭教育环境必须和谐、宜人,让孩子在这人生的第一所学校里学有所获、学有所成,促进教学相长,实现家校共育。

首先,父母的“三观”要正。正确的“三观”能够帮助自己优化人生目标,端正人生态度,实现人生价值;正确的“三观”有利于促进自己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父母拥有正确的“三观”,对自己的人生有正确的规划,追求崇高的真善美,心中拥有大格局,工作积极、生活乐观,才能引导孩子走向阳光,遵纪守法,追求公平、正义,遵循社会公德。

其次,要注重家庭教育环境的重要性。和谐的环境能增加积极向上的动能。要营造良好的家庭学习环境,避免“家长制”“一言堂”,要多与孩子沟通,多听取孩子的意见,为孩子提供表达自己思想、展示自己才能的平台,让孩子在家庭教育当中充分感受到学习的快乐,提高学习兴趣,激发学习潜能,筑牢根基,最终展翅翱翔。(文/凤舞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