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事要有“质量感”

2021.07.11 22:13 在榆林网 曼玲

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部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各地纷纷响应要求,作出安排,开展实践活动。随后,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指出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注意为基层减负,切实把好事办实,把实事办好,办到群众心坎上。

为民办事“假不得”,要求真务实、竭尽全力“努力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群众办实事,“实”字最关键,直接关系到最终成效。为此,要力戒打卡留痕、蜻蜓点水的“走过场”行为,要制止坐在办公室揣测民之所需、民之所忧,靠着感觉制定办实事项目。切实走进基层,到群众身边去,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收集他们的想法诉求,把困扰基层群众的关键事找准,建立起办实事的台账,确保每办理一件事,都能让群众有真切的感受和收获。

为民办事“拖不得”,要马不停蹄、夜不能寐“马上办”。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对群众之事不上心,能拖则拖、能推则推,少则好几天,多则好几年,令群众长期受其困扰。要把群众视为亲人,把群众的事当自己事,拖不得、等不得,马上就办,而且办就办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只要尽了心,想了办法,很多事情就会迎刃而解,如果心存顾虑,怕吃苦受累,怕麻烦上身,有了“拖”的想法,办事情就必定困难得多。

为民办事“躲不得”,要主动担当、当仁不让“亲自办”。不可否认,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多向往,表达的诉求也越来越多,在人员、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要满足这些非常不容易。但是,养成了回避“不见客”的想法,不仅会因沟通不及时,造成干群之间产生误会,还可能激化群众的情绪,造成不良的后果。只有保持来者不拒的态度,能办理的马上就行动,不能办理的讲明原因,争取群众理解,干群关系才会良性发展。

当然,为民办事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关键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永远保持“在线”状态,不划上“终止符”。

作者: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