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2022.10.03 19:30 在榆林网

政治能力不过硬、理想信念动摇、政绩观存在偏差、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其中强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并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十五种情形,体现出德、能、勤、绩、廉并重的鲜明用人导向。

树好用人导向,严格选任标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综合分析运用干部作风教育、监督、考核的结果,大力选拔具有“为民、务实、清廉”好作风的干部。对那些是非观念淡薄、脱离群众、责任心差、工作拈轻怕重、弄虚作假、不学无术、以权谋私、形象不好的干部坚决不用。围绕推进重大部署识别、选任干部,在工作中发现好作风的干部,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干部及时予以重用或提拔使用。

加大作风约束,强化监督管理。在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训、日常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全面加强廉政教育、纪律教育。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理论武装教育、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教育,特别要充分运用相关案例,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学,用看得到的例子警示年轻干部,督促其在思想上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深化干部选拔,严爱并济管理。从强化干部管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等工作入手,不断深化干部选拔管理。综合运用组织巡查、纪检监督、信访反映等手段,着力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对存在不受纪律规矩、不担当不作为、群众公认度不高等问题的干部,视情况分别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职务调整等处理。

作者:霍帅(清涧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