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男子半年疯狂“碰瓷”9次涉案金额五万余元 获刑三年

2022.10.10 16:40 在榆林网

近日,定边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一起恶意“碰瓷”敲诈勒索案,被告人郝某某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多次上演“碰瓷”,连续作案9起。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郝某某采用骑乘共享单车的方式,或在银行、公交站牌处、酒店、KTV等地段蹲守,乘被害人不注意

从非机动车道边停放的车辆后面突然窜出,故意与被害人在非机动车道逆向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并倒地,后被告人郝某某以其左手小指骨折的旧伤为由,向被害人或被害人驾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市、靖边县、定边县等地流窜作案9起,涉案金额达50745元,其中一起未遂。

定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郝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而利用被害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相要挟的手段,实施“碰瓷”,向他人索取财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鉴于被告人郝某某在法庭审理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对其可从宽处理。遂依法判处被告人郝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郝某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合计457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