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下半年榆林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2.10.19 22:21 榆林教育网

(三)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及地点:11月初在榆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l.gov.cn/)进行公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

2.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榆林市教育局:0912-3529395。

3.确认方式: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科)。

(4)户籍在榆林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非榆林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交有效的榆林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以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在审查原件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上进行查验,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6)现场认定时申请人须携带《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7)“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证书发放与领取

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方式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一)榆林市2022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榆林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l.gov.cn/)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申请人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时,所需材料凡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可进行信息比对的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籍信息、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认定现场确认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