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采油厂10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报批前公示

2022.12.15 11:50 在榆林网 佚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第二十条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第四采油厂10万吨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建设地址:榆林市靖边县

建设内容:本次部署产能10万t/a。井场工程拟新建油水井288口,其中采油井234口、注水井54口。配套建设集输管线、道路、供电等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联系人:厚总

通讯地址: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联系方式:029-86502857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示的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链接

环境影响报告书:https://pan.baidu.com/s/1r2PKgbaz9U4fCJq5jqdhRQ?pwd=b8xc

公众参与说明:https://pan.baidu.com/s/1Py2Aki7xw7-0TvMY6msAOw?pwd=tgvg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