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加强“双节”期间农村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

2022.12.31 18:37 榆林日报

(记者 刘香) 元旦将至临近春节,我市各县市区将迎来返乡潮。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乙类乙管”后,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的农村地区是新阶段疫情防控的重点区域。为此,12月27日,我市联防联控办把当前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事项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加强农村疫情防控和健康服务。

工作重心转向医疗救治。我市将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做好防重症、防死亡、防聚集性疫情“三防”工作,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加医疗设施、人员、物资等资源储备,加大农村地区新冠病毒感染治疗药品和抗原检测试剂盒的供应力度,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救治能力,在农村地区形成科学有效应对疫情和全方位全链条做好健康服务工作的强大合力。

倡导科学健康出行。各县市区要大力倡导广大村民科学健康出行,合理安排行程,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加强对“双节”期间返乡人员的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鼓励就地过节、错峰返乡,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问候。返乡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不扎堆、不聚集。返乡人员提前报所在镇(村)相关信息,镇(村)及时关注掌握返乡人员信息,建立台账。

加强医疗保障服务。返乡人员和村民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时,及时联系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对于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治疗,提示其不外出,居家期间尽可能减少与家人接触。严格按照“新十条”中关于群众“愿检尽检”的规定,做到早发现、早居家、少传染,发现阳性人员,第一时间落实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最大程度减少社会面传播风险。

强化重点人群服务。充分发挥县、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其公共卫生委员会、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作用,摸清村组内合并基础性疾病的老年人、孕产妇、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等人员健康情况。乡村医务人员结合实际通过电话、视频、微信或线下随访等方式加强对居家治疗人员的健康指导、监测和指导用药、抗原检测等服务。对于缺乏自我健康管理能力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要协助其进行健康监测并及时向乡村医疗机构反馈。同时,积极参与中省市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的培训。

加快推进疫苗接种。坚持“应接尽接”原则,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村组动员,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快农村未接种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提升农村地区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继续提高60—79岁人群和其他年龄段人口接种率。承担接种任务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要通过设立老年人绿色通道或安排流动接种车下乡进村等措施,最大程度为农村居民特别是老年人接种提供便利。

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实行属地管理责任,各镇(村)要适当控制农村集市、庙会、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规模或调整频次。加强农村地区红白事防疫管理,严格控制规模,尽量简办速办,阳性人员和存在感染风险人员一律自觉不得参加,履行报批制度,乡镇要指派一名干部全程跟进,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督促协调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深入推进农村地区爱国卫生运动,结合健康乡村建设开展形式多样、农村居民喜闻乐见的科普宣传活动。可通过广播、小喇叭等用村民听得懂、能理解的地方语言和方式,深入宣传“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推动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和疫苗接种,动员返乡的健康人员参加村组志愿服务。引导在走亲访友时,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尽量少聚集、少聚餐,注意咳嗽礼仪。

关心一线工作人员。加强对乡村一线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防护用品、消杀物资的保障供应,确保工作人员防护到位。关注乡村一线防控人员和医务人员的身心健康,科学排班轮班和调休补休,尽量减少或避免连续长期工作。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改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要完善激励奖励机制,在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鼓励支持,调动乡村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