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4人2集体被表彰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

2023.02.23 08:59 榆林日报

2月21日,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西安召开。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50名同志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24个集体为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其中,榆林有4人2集体受到表彰。

此次榆林被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的4名同志为子洲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一级警长胡斌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秘科科长、一级主任科员李瑞平,市审计局财政金融审计科科长牛婧(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信息监侦科副科长刘瑜;被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的集体是绥德县张家砭镇党委、榆阳区农业农村局。

据了解,受到表彰的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新时代全省公务员队伍的优秀代表。他们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立足本职、真抓实干,扎实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展示了我省新时代优秀公务员的精神风貌。(郝彦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