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聚焦提升困难群众的满意度 让困难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

2023.02.23 09:06 在榆林网 佚名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做好困难群众的民生帮扶工作,实现“弱有所扶”,是佳县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城乡低保对象24016人,特困供养人员1844人,实施临时救助7224人次,累计支出社会救助资金1.96亿元……这组最新数据,集中体现了佳县兜底保障的工作成效。去年以来,佳县聚焦提升困难群众的满意度,政策再加力、投入再加码、服务再加速,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措施,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困难群众享有更多的获得感。

A、一个都不能少

持续落实兜底保障相关政策,启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等力量,主动排查发现救助对象,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通过入户走访、积极宣传、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这是我们的基本功,为的就是精准救助困难群众,实现不落一户、不少一人。”佳县低保中心主任王高宏说。

排查出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兜底保障1744户2027人。落实“渐退帮扶”政策,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按原政策继续给予12个月的低保,残疾人家庭延长至18个月。这些政策的延续,让民生更有保障。

B、精准认定帮扶对象

佳县低保中心全面发挥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办法》,实现对全部已保障对象和新增申请对象的各类数据核查。截至目前,累计核查各类数据5.86万人次,核实处理已灵活就业、拥有不动产、有机构参保缴费等各类预警数据1283条,对其中已不符合城市低保保障条件的674户1208人及时进行停发,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审核审批的准确度,促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运行更加公正合理。

与县级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数据交换和信息比对,通过与县乡村振兴局、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等单位的数据信息比对,及时掌握各类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清理清退。全年核查各类数据5.17万人次,清退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2229人。对因未如实申报家庭情况违规重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及时核实停发,并追缴违规重复领取的保障资金,已追回违规资金121.88万元。

C、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严格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城乡低保对象中18周岁以下、70周岁以上、重病、重残等4类人员增发相应补助。启动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月监测物价上涨指数,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城市低保对象222元/人、农村低保对象125元/人,城市特困人员330元/人、农村特困人员163元/人。发放8月、9月、10月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8月31元/人;9月、10月30元/人。

全面落实孤儿弃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准确掌握全县孤儿和困境儿童的基本情况,累计排查孤儿及困境儿童47人,保障标准1000元/月,2022年共计发放保障资金57.73万元;排查出低保边缘家庭953户1753人,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137人,累计发放84.51万元。

王高宏表示,佳县低保中心将继续秉承扶困济弱原则,立足困难群众实际需求,出实招、下实功、求实效,不断提升社会救助效能,聚力增进民生福祉,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