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法院首例“电子封条”启用

2023.03.24 13:22 榆林日报

“该房屋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任何破坏本设备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3月21日,神木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使用一款会“说话”、可自动报警、能实现24小时监控取证的物联网“电子封条”,查封了一处即将进入评估拍卖节点的房产。这是神木市法院系统首次在执行阶段采用“电子封条”对涉案物品进行查封,在榆林市法院系统也属首次。

榆林法院首例“电子封条”启用

据了解,2016年5月16日,被执行人刘某、王某向申请人某银行借款288万元整,约定年利率6.9%,并与申请人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被执行人高某、常某夫妻双方自愿以其名下房产为该笔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借款到期后,刘某、王某偿还借款2万元本金,剩余286万元借款和利息未偿还,因该抵押物对上述借款款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为了保证执行环节该房产的可实施性,神木法院于3月21日试用智慧封条对涉案房产进行了查封。如果当事人继续不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依法对该房产采取司法拍卖。

“法拍房”腾房交付是执行工作中的“硬骨头”,拍卖成交到交付周期较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标的变现,部分被执行人甚至极度不配合,在拍卖过程中采取肆意破坏房屋结构、构造虚假租赁合同、让家中老人强行“霸占”房屋等方式对抗执行工作。

神木法院“贴”出的这张电子封条能实时联网,对查封房产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和取证,任何人靠近或者试图破坏电子封条时,设备内置的声光警示系统会立即自动发出声光警告,还能对任何破坏设备的相关人员及其行为进行同步摄像取证,并将现场视频同步发送到执法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手机终端或电脑,有助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知悉情况、固定证据,及时采取进一步应对措施。电子封条上还印有二维码,被执行人和相关人员可以通过手机扫码就能阅读相关法律文书,了解该房屋被查封原因。(记者 宋艳霞 通讯员 李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