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现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途径
https://pan.baidu.com/s/1FLbr1ao0tWLo_RTQDH5vbA?pwd=ukyq提取码:ukyq。
查阅纸版报告的途径: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榆林市府谷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见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fromVisual=true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给我单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本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府谷县锦盛煤矿,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3992292039,电子邮件:778236858@qq.com,单位地址:榆林市府谷县新民镇龙王庙行政村张祥沟,邮编:719409
府谷县锦盛煤矿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