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2022年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查自评情况

2023.11.03 21:06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对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暨市县党政领导履行教育工作主体责任督导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教督办〔2023〕29号)要求,市政府组织对2022年市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榆林市位于陕西省最北部,辖1市2区9县、155个乡镇、29个街道办事处、2967个行政村,户籍人口385.59万人。2022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543.65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26.8亿元。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1442所,其中幼儿园876所、小学324所、中学205所(初级中学8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84所、完全中学16所、高级中学23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特殊教育学校11所、职业高中20所、中专2所、高等学校4所。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中有民办学校及幼儿园447所,其中幼儿园420所、小学6所、初中2所、高中7所、特殊教育学校3所、中职8所、高等学校1所。共有在校学生794602人,其中幼儿园156220人、义务教育494102人、高中69233人、特殊教育1037人、中职34265人、高等学校39745人;共有教职工69237人,其中学前教育19047人、义务教育35757人、高中8446人、特殊教育301人、中职2661人、高等学校3025人。共有教学班18595个,其中幼儿教学班5748个,平均班额27.2人;小学教学班8256个,平均班额42.3人;初中教学班3104个,平均班额46.8人;高中教学班1487个,平均班额46.6人。

2022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教育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推动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五位一体”优质协调发展。努力破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教育问题,持续增加学位供给,着力解决入学难、大班(园)额等问题,不断推进更高质量、更具内涵的教育公平。纵深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教师“县管校聘”、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改革以及高考综合改革等稳步实施,教育发展活力和动力持续增强。

二、评价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我市市本级自评得分为95.1分。

(一)教育领导方面。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到实处。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体系。严格落实政府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持续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25分。

(二)教育管理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绩观,落实教育管办评分离,转变教育管理方式,完善教育工作决策、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提升新时代教师素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首要任务。全面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24.6分。

(三)教育发展方面。把教育优先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全方位提升教育发展综合水平。全面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稳步发展高中教育,创新发展职业教育。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24.5分。

(四)教育保障方面。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各项工作,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落实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及“三个增长”的法定要求,持续增加教育投入。探索优化编制结构,多渠道多形式增加教师总量。建立健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培养优秀教师及团队。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该项指标自评得分为21分。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聚焦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从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高度重视教育,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多次研究部署教育高质量发展、教育优质资源下沉等工作。出台《榆林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政策,深入推动全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制定《2022年全市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要点》,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建立“一抓三促三同步”党建工作、“党建+”等引领学校发展工作、思政课创新与品质提升工作、党员教师“双培养”、中小学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等机制。制定《榆林市中小学德育创新发展工程实施方案》《榆林市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持续完善“三全育人”体系,构建党政领导听讲思政课长效机制。

(二)加强教育管理,提升教育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出台《榆林市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榆林市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设立师德举报电话15部、举报邮箱25个,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460名,全面构建起师德师风监督网络;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夯实市县校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对有“负面清单”记录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扎实推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三查三整治”治理行动,2022年问责市直单位干部2名、违规有偿补课教师3名。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三长”责任制,全市义务大班额比例控制到1.01%;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入学流程,统一使用“榆林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系统”招生入学,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政策;建立全市统一平台开展中考报名、高中招生工作,坚持属地招生,公民办同步招生政策,全市跨区域招生计划压减至52.09%,13所优质高中5%的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农村薄弱初中。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不断优化课后服务,实现除完全寄宿制学校以外的351所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和课后服务“5+2”模式全覆盖;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建立从校长到学科教师的管理机制,共命名两批作业管理示范学校60所,开展两届作业管理与设计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先后有429份案例获得等次奖。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大引导”行动,572家学科类机构全部压减,1038所非学科类机构压减至807所,取缔黑机构295家,681所合规机构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监管,668所机构监管账户通过平台核验,2022年第三次“诚信榆林”公布“白名单”机构572所。积极推进校园安全风险防范,推行“13530”安全教育模式,建立校园安全风险防范预警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校园安全四个“100%”。

(三)坚持统筹兼顾,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编制《榆林市2020—202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规划》,统筹推进学校幼儿园布局建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学位供给,扩充优质教育资源,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8.40%,公办园、普惠性幼儿园占比分别达52.05%、95.2%。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与各县市区政府签署责任书,分年度、分县区明确创建任务;以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加强“教共体”建设;制定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意见、北京师范大学榆林实验学校转制方案,全省率先一次性完成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工作。推进普通高中创优提质,健全完善行政班与教学班有效并行的管理模式,制定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方案,高考应届生985、211院校录取同比增长3.9%,“一体两翼”目标圆满完成。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双师型”教师占比达70.98%,13所学校完成“双达标”市级监测工作,3所学校被命名为省级高水平示范校。优化数字资源供给,开展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行动计划,全市任务完成率和测评合格率均达到100%。

(四)完善教育保障,拓展发展成果。加大资金保障,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12.10亿元,较上年增长0.38%;安排各级资金16203万元,建设教育项目93个,有效扩大城区教育资源供给;下达各级资金1.22亿元,资助贫困学生13万人,做到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将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等项目纳入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统筹安排,市级每年预算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3000万元,全面保障学校实验教学条件。强化师资力量,稳步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2022—2023学年,全市1481名教师、112名校长参加交流轮岗,遴选优秀教师到县区薄弱学校进行“组团式”帮扶;引进培育高端人才,启动“卓越校长”培养工程,与知名教育机构合作,每年培养30名正职校长和30名后备校长;启动实施“百千万”工程,强力推动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建设,遴选45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及骨干教师赴北京市海淀区跟岗培训,打造从学前到高中的人才梯队;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每年选派40名骨干教师,采取集中研修、跟岗实践的方式,在北京师范大学脱产学习。保障落实教师待遇,全面落实教师绩效工资提高15%、“小学、初中、高中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标准核定班主任津贴,幼儿园按照每班每月600元标准核定保教人员和保育员津贴”,以及乡村教师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助等政策。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年人均工资高于公务员年人均工资,做到了“两个不低于,一个不晚于”。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委、市政府持续加大对教育工作的关注程度、支持力度和投入强度,但自查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是教育投入仍不到位,个别县市区未达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两个只增不减”的要求;二是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大校(园)额、大班额问题仍然存在;三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四是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任务艰巨,个别县市区优质均衡“达标校”创建工作滞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市将在今后工作中切实予以解决。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各级教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精准谋划支出项目和支出重点,合理编制年度预算并足额落实到位,确保教育经费投入“三个增长”和“两个只增不减”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五年行动方案,五年内全市投入100亿元,每年投入20亿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建设。

(二)着力消除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大校(园)额、大班额。统筹考虑人口增长、经济发展等要素,合理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学校。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和校际发展合作体,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资源供给体系。持续推进优质教育资源下沉,缩小城乡、区域、校际间教育资源差距,着力解决“城区挤”“乡村空”难题。继续落实“阳光招生、均衡编班”政策,深入开展“三查三整治”活动,夯实消除大班额“三长”责任制,严肃整治跨片区招生导致的大校(园)额、大班额问题。

(三)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大教师编制管理改革力度,完善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全力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待遇,继续落实教师绩效工资、班主任津贴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政策,大幅提高名优教师和乡村教师待遇。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好特岗计划和优师计划,推进“三区人才”教师专项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首席教师计划、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持续推进骨干教师培训,足额配备体音美和心理健康教师,解决教师结构性短缺问题。深入实施教育人才“百千万”培育工程,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评选工作,完善国培、省培、市培、县培和校培“五级培训”网络。

(四)加大优质均衡工作推进力度。围绕如期顺利通过评估目标,明晰工作思路、把握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保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办学标准,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补齐办学条件短板,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适时召开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推进会,督促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倒排工期,以“达标校”工作为抓手,加大统筹和创建力度,确保如期完成优质均衡创建达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