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法院:能动司法保护黄河生态

2024.04.20 14:51 榆林日报

府谷县是黄河入陕“第一关”,境内支流众多。近年来,府谷县人民法院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核心,建立“124”工作机制,不断深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用司法力量兑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改善黄河府谷段的生态环境提供了高效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将环资审判作为“一把手工程”

该院充分认识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性,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发展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同时,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调优配强办案力量,组建专业审判团队,设立榆林市第一家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模式专业化、高效化运转,足额保障办案经费,每月由院长组织召开环资审判专项工作会议,分析形势,布置任务,确保环资审判工作精准有力。

建设两个司法保护修复基地

该院先后筹备建设两个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整体规划共计1.1万余亩,目前已建成3200余亩。其中,黄河流域生态治理司法修复基地是全省面积最大的司法修复基地。

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分为自主种植区和涉案补植区。自主种植区域主要是社会力量造林及府谷法院自主造林,涉案补植区主要用于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中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补植复绿义务。两个基地是集生态司法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多功能于一体的司法保护修复基地,不仅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替代性修复创新了路径方式,也为异地修复提供了平台场所,是探索推进“生态司法”工作的有力举措和重要平台。

用好四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建立联动机制。该院与山西省保德县法院共同签署《关于府保两城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与县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了内容广泛、高效务实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司法协作大格局。

创新担责方式。根据案情不同,惩治方式不同,确保精准担责。例如王某小滥伐林木案通过碳汇认购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该案系全省首例认购碳汇生态修复案,实现了探索生态环境“司法+碳汇”的首次尝试。方某某等12人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在榆林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起到良好示范意义。

精准执行。坚持“判决能执行、环境能修复”的目标,推动责任落实到位,所有涉环资案件生效后第一时间移送执行,在执行局设立涉环资案件执行工作专班,用活用好执行措施,确保环境修复取得实效。

加强宣传。该院在环资案件易发高发地、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全国生态日等重大节日在农贸市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地散发宣传彩页,宣讲典型案例,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通讯员 刘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