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7.01.19 19:36 西安晚报 郭欣

西安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被通报

(西安晚报记者 郭欣)西安市人社局19日公布2016年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典型案例,以此警示和预防欠薪犯罪。

西安欧怡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7月,多名劳动者向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西安欧怡商贸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调查,公司拖欠7名员工工资59609元。

7月28日,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但逾期未支付。8月4日,新城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新城分局,依法追究公司法人李胜利的法律责任。

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7月,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君豪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调查,公司拖欠159名员工工资共计1479146.6元。

7月26日,新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但逾期未支付。8月4日,新城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新城分局,依法追究公司法人张洪林、实际负责人赵元福法律责任。

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8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重庆壹黑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调查,公司拖欠16名员工工资共计123785.3元。

8月18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但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公司负责人吕志义的法律责任。

西安味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西安味在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经查,公司拖欠11名员工工资共计70461元。

11月25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公司法人杨国华、实际负责人杜锋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