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12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典型案例被通报

2017.01.19 19:36 西安晚报 郭欣

陕西伊莎贝拉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9月19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陕西伊莎贝拉娱乐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查,公司拖欠24名员工工资共计60056.00元。

9月26日,碑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逾期未支付。碑林区人社局依法将案件移送至公安碑林分局,依法追究公司法人刘勇的法律责任。

陕西金山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6年11月,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关于陕西金山建筑制品有限公司拖欠工资问题的投诉。经查,公司拖欠17名员工工资638900元。

12月8日,灞桥区劳动监察大队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逾期未支付。灞桥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灞桥分局,依法追究公司法人牛亚莉的法律责任。

雁塔区御膳房餐厅拖欠工资案

2016年7月,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反映雁塔区御膳房餐厅拖欠员工工资。经查,该单位拖欠37名员工工资共计131563元。

7月7日,雁塔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向其依法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但逾期未支付。7月14日,雁塔区人社局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雁塔分局,依法追究经营者申亚权的法律责任。

郭忠政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今年1月5日,十多名农民工向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四川人郭忠政拖欠工资问题。经调查,郭忠政承包奥达文景观园项目地下车库工程,未将劳务分包方已支付的劳务费发给农民工,共计拖欠13人工资789550元。

1月10日,西安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向郭忠政留置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郭忠政限期支付拖欠工资,但其逾期未支付。西安人社局已将此案移送至西安市公安局,依法追究郭忠政法律责任。

市人社局希望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引以为戒,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切勿触碰法律的“高压线”。

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协作,紧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一步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打击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